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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2016/7/13 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本文被阅读过7004次

各设区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科技教育协会):

    根据《关于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科协青发〔2016〕43号)文件精神,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定于2016年8月13 -19日在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江西代表团组成

  代表团由领队和入围终评的参赛选手组成。

 (一)代表团共10人

  1、正、副领队各1人,人选由省级创新大赛组委会按要求选派。

  2、参赛选手为8人,我省入围终评项目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见附件1《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江西省入围终评名单》)

 (二)随队指导、学习人员

1、为协助做好参赛选手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凡有入围参加终评竞赛项目的学校须派指导老师随队前往参加大赛观摩活动。

2、为便于协调管理,各设区市统一组队参加终评活动,费用自理。设区市随队人员负责本地代表团参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由市级创新大赛组织机构负责选派(其中至少1名为具体负责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负责人)。没项目参加全国终评的设区市派相关人员参加现场观摩、学习。

二、报到
 (一)时间
  8月13日全天。8月13日晚20:00召开全体领队会议。
 (二)注册
  1、注册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二楼平台。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399号。
  2、注册方式:由领队负责集体报到注册。参赛学生每人交纳注册费600元,领队、参赛科技辅导员每人交纳注册费1200元。注册费由华东师范大学现场统一收取,并出具发票。由领队凭《参赛回执表》统一领取本代表团的比赛材料和证件。领取比赛证件时,需参赛代表本人到场拍照。
  3、组委会统一安排住宿。注册后参赛学生入住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19、20、22号楼;参赛科技辅导员和领队入住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14、15号楼。

4、各设区市随队指导老师和观摩学习人员的交通、差旅、食宿费等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接站
  组委会将在上海虹桥火车站、上海火车站、上海南站、上海虹桥机场、上海浦东机场以“创新大赛”指示牌联系安排接站。组委会只负责整团集体接站,单独赴沪的代表团成员需自行前往报到地点。

三、日程安排

(一)主要日程

终评活动主会场设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主要日程包括封闭问辩、开幕式、专项奖晚会、颁奖典礼以及科学工作坊、科教论坛、开放活动日等活动(见附件2、附件3)。具体日程如有变动以报到时发放的《活动指南》为准。

(二)布展和参加活动要求

1、展位:每个项目一个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00cm),并提供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参赛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确认自己的展位。

2、布展:参赛选手需按照《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的要求进行布展。布展由参赛选手本人完成。展板上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

3、安全检查: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完成布展后,参赛选手持电子胸卡到终端设备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会根据排序依次进行展位布展安全检查。检查合格的项目获得《布展合格证》,未通过布展检查的项目不能参赛。

4、不参加项目问辩的参赛选手,将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选手应着正式服装参加项目问辩和颁奖典礼。

 四、注意事项

(一)请所有参赛选手带齐一些必备的药品、换洗衣物及雨具。

(二)参赛选手请填写好参赛回执内容(附件4)并在7月19日前发至邮箱973520577@qq.com

(三)因场地限制,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只为每个代表队提供适当数量的观摩票,观摩人员可凭票入场参观竞赛项目和参加开幕式、专项奖晚会、颁奖典礼等活动。各设区市创新大赛组织机构请于7月19日前将观摩团信息表(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传真:0791-88529194)。

    本通知及所有附件将在“江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jiangxi.xiaoxiaotong.org)”上发布,附件请在网上下载,不另行下发。

 

附件: 

1、 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江西省入围终评名单

2、 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日程(拟)       

3、 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开放活动日安排

4、 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参赛回执单

5、 观摩团信息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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