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协: 为了进一步贯彻《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根据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关于申报2007年“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资助项目的通知》(科协青发[2007]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省继续向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申报2007年“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资助项目。 各地要认真研究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于2007年修订的《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项目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附件1)和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审核申报单位立项条件和配套资金情况,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中国科协青少年中心和省科协在项目审批及今后核查中,如发现出现不实、虚假的数据,将取消工作室的资助。 2007年度“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资助项目,将适当扶持以农村留守儿童或打工人员子女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城镇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的建设。 请各设区市科协、申报单位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于 本通知的所有附件请在“江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jiangxi.xiaoxiaotong.org)下载,不另行下发。 联系人:徐步云 联系电话:0791—6274687 联系方式: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一路14号省科协青少部 邮编:330046 附件:1、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下载.doc 2、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标准(试行) 下载.doc 3、项目申报书 下载.doc |
(作者: 青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