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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三十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增加“科技创意”板块竞赛补充通知

2015/2/4 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本文被阅读过6477次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发改委:
 
   为进一步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创造激情,培育青少年的想象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营造创新氛围,促进素质教育,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十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科协办发青字〔2015〕2号)文件精神,将在我省第三十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中增设“科技创意”竞赛。“科技创意”竞赛在参赛对象、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等方面将区别于大赛中的其他板块。一方面将利用大赛原有的组织体系,通过各设区市级组织单位择优推荐,终评决赛与创新大赛其他板块终评活动同期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各市中小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在读学生。
   活动接受个人和集体申报。集体申报作者不得多于2人,不得中途换人。
   大赛中“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板块的参赛者,可同时申报“科技创意竞赛”板块,但不能以同一作品进行申报。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科技创意作品应是青少年自主提出的科学假设、奇思妙想或解决思路。要具有独特的想法和创新思维。作品仅限自然科学领域,不包括社会科学领域。
   (二)作品要求
   1.科学性:建立在科学知识的基础上,符合科学原理;
   2.创新性:创意新颖、思路独特、设计巧妙;
   3. 可行性:在一定条件下,通过进一步研究有可能被证明、实现或转化为实际应用。
   (三)参赛形式
   参赛者需填写《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申报书》(样表见附件)。《申报书》中需对科技创意作品的主要内容、运用的科学原理、创新点、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等进行文字叙述(1000字以内),可以配以图片、视频或实物模型等作为辅助说明。
   三、名额分配
   每市分配5个申报名额。小学、初中、高中均需申报,通过递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申报(一式一份)。但比例不作限定。
  四、活动阶段
   (一)宣传
   鼓励青少年在科学知识的基础上发挥想象,开拓思路,勇于挑战科学问题,在创意创想中激发和培养科学兴趣。
   (二)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请各设区市按照要求收集、统计好本地市作品,与其它参赛板块作品的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严格按照网上申报内容登记,出现差错,后果自负)、作品申报材料清单、优秀组织奖推荐表、十佳学校、市级赛事组织工作总结及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汇总登记表一份于2015年3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评审)上报并特快专递寄至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地址:南昌市洪都中大道248号,邮政编码:330002)
   (三)资格审查
   “科技创意”作品由江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审,通过评选,推荐出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比赛。
   五、表彰奖励
   对“科技创意”优秀作品的学生和辅导教师予以颁发获奖证书。颁发获奖证书的条件要求与创新大赛相同。
 

附件: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申报书(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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