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 根据全国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关于举办第2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青科领发字[2007]4号)精神,第2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于2008年7月底至8月初在乌鲁木齐市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经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研究决定于2008年3—5月联合举办第23届江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选拔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的、主题和内容 1.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宗旨是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 2.为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第23届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主题定为:体验·创新·成长。 3.鉴于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等主办的“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 从2008年起与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整合。为了顺应此变化,从第23届开始,我省的大赛活动将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青少年板块由竞赛活动与展示活动组成,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科技辅导员板块的内容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技教育方案展和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等,具体内容详见大赛规则。 二.组织实施与申报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1.由主办单位联合成立创新大赛组委会负责实施大赛组织工作。创新大赛具体事宜由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江西省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承办。 2. 各设区市级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设区市级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 3.要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去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 (二)申报要求 1. 全省大赛以各设区市组织的基层竞赛活动为基础,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竞赛活动。各设区市要推荐经过评选的市级竞赛的部分优胜者按规定和要求报送全省大赛(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2. 设区市级和市级以下优秀组织奖由各设区市主办单位根据有关标准,限额推荐在组织活动中工作优秀的单位,由组委会核准。组委会将根据活动总结、实地抽查和代表团参赛情况确定并择优推荐全国评奖。 3. 具体竞赛办法见《江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4. 本届竞赛将对参加终评的学生进行有关知识和技能的测试,并以此作为获奖的参考依据之一。 5. 请各设区市于 6. 初评结束后,将根据初评情况通知各地组团参加终评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 其它 创新大赛竞赛规则、所有申报表格及各地活动统计表等附件请到江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jiangxi.xiaoxiaotong.org)网上查阅、下载,组委会不再另行印发。 附件:1、第23届江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下载.doc 2、第23届江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作品名额分配表 下载.doc 3、江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下载.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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